近日,枝江酒業收到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發的“知心知己枝江酒”商標注冊證書,這句被廣大消費者熟悉的廣告詞從此得到法律保護。“知心知己枝江酒”于2008年1月1日隨著著名影視明星孫紅雷的演繹已為廣大青睞枝江酒的消費者所熟悉,這句廣告詞貼近消費者對枝江酒的情感,表達出枝江酒特有的品質,也凝聚了枝江酒業人對廣大消費者的真誠情懷。當“知心知己枝江酒”廣為宣傳時,枝江酒業對這句廣告詞進行了全面保護,于2008年1月,將“知心知己枝江酒”著作權進行申請登記,并同時申請商標注冊。2008年2月18日,經湖北省版權保護中心核查,認定枝江酒業申報的“知心知己枝江酒”符合作品自愿登記條件,由湖北省版權局發給作品登記證書,并通過湖北省新聞出版、版權局網站上予以公告。現在“知心知己枝江酒”被核準為注冊商標,再次為這句廣告詞鑄起了一道法律保護的屏障,將同時受到《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的雙重保護。這一成果顯示出枝江酒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扎實、全面而有效。(余君蓉 張同)